2005年11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家猫”为感恩 开门迎“窃鼠”
徐煜 钱杏娟

  本报讯   嘉善一企业保安黄某,为了感谢老乡为其提供招工信息并介绍工作,引狼入室,“招呼”这名老乡及其同伙潜入本公司盗窃2台笔记本电脑。近日,嘉善法院对嘉善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此案进行开庭审理。
  来自重庆的黄某,经其老乡田某介绍,进了嘉善惠民开发区一企业做保安。
  为了对老乡“有所表示”,黄某向田某、刘某、魏某等人提供了“公司有笔记本电脑,可趁中午吃饭时候去弄”的信息,并商量具体时间和线路。
  次日中午,刘某等人利用黄某当班的便利,潜入公司偷走了2台笔记本电脑。
  三人在外逃途中,被公安机关查获而案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