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
嘉善一企业保安黄某,为了感谢老乡为其提供招工信息并介绍工作,引狼入室,“招呼”这名老乡及其同伙潜入本公司盗窃2台笔记本电脑。近日,嘉善法院对嘉善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此案进行开庭审理。 来自重庆的黄某,经其老乡田某介绍,进了嘉善惠民开发区一企业做保安。 为了对老乡“有所表示”,黄某向田某、刘某、魏某等人提供了“公司有笔记本电脑,可趁中午吃饭时候去弄”的信息,并商量具体时间和线路。 次日中午,刘某等人利用黄某当班的便利,潜入公司偷走了2台笔记本电脑。 三人在外逃途中,被公安机关查获而案发。 |